1.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和审计监察工作的要求,制定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医院经济管理,参与医院药品、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,认真审查经济合同,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。
3.接受外部审计、税务、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,搞好配合和协调工作,并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,落实整改措施。
4.协助院党委、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,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。
5.督促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6、对医院职称评定、干部选拔任用、人员录用以及基建修缮工程、设备物资采购、医药采购等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监察。
7.完成院领导、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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